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从2020年开始,未央区教育局承接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现将2023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西安市未央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的社会人员和持有西安市未央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以及驻西安市未央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西安市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提示: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2.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驻西安市部队现役军人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对外汉语、幼儿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工作安排
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认定结果公示及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8:00—6月20日17:00,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完成注册及实名核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相应的确认点。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照片(白底彩色证件照)和个人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4.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二)体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登录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官网,查看《西安市未央区2023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并按照要求体检。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安排,网报结束之后关注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weiyang.gov.cn/)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
2.应提交的资料:
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户籍在西安市未央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非西安市未央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西安市未央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居住证原件;
驻西安市未央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在我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学历证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四)查看认定结果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通过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weiyang.gov.cn/)进行公示,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五)证书领取
现场确认结束后,请申请人关注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
(六)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未央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咨询电话:86239715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6日
原标题:西安市未央区2023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eiyang.gov.cn/xwzx/gggs/646304abf8fd1c1a702cc1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