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福建省南平邵武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对象及工作安排 更新时间:2023/5/13 16:45:14    栏目:资格认定    文章来源:大牛教育     次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要求,现就2023年春季我市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邵武市;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邵武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南平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邵武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6月1日8:00至6月16日17:00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申请资格种类(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学科,认定省份选择“福建省”,认定机构选择“邵武市教育局”。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现场确认(受理)

申请人或委托他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地点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7月3日—7月21日(逾期不予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邵武市行政服务中心(邵武市熙春中路电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21教育局窗口)。

3、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5)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可不提交。港澳台居民应当现场提交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第3页由个人填写。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并有经指定医疗机构主检医师签名的体检合格结论。有关体检事宜见下文“四、体检”部分。

(8)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应与网报上传的照片同版)。具体规格要求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能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中显示申请人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提交时,应在背面注明认定类别及申请人姓名。

 

(9)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委托办理事宜。

(10)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前往现场确认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申请人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认定机构撤销其教师资格,并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加入qq群“2023年邵武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号码:216421551)进入该群后按“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姓名”修改个人昵称,如初级中学张应;及时关注群通知,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地点确认网报信息。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订好后上交现场确认点。

   四、体检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福建省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等文件规定进行体检。正处于孕期的申请人员,因部分项目不宜进行,建议待分娩后再申请认定。

1.体检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日每周一至周六上午时段。

2.体检医院:邵武市中医院体检中心(邵武市八一路270号)。

3.携带材料:申请人自行打印体检表(附件1。第3页由个人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照片),并随带身份证。

4.注意事项:有重大疾病病史者,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视力不能达到4.9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申请人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检查的,不能参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

5.申请人在体检时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的,须经原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同意,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6.医院认为对个别有必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可要求对申请人作进一步检查,以完善体检结论。

7.如发现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及时补查。

8.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9.体检报告由申请人自行到医院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10.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五、其他

1.教师资格认定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当场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2.邵武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599-6329677。

附件: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邵武市教育局

2023年5月6日

原标题:邵武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owu.gov.cn/cms/html/swsjyj/2023-05-11/1056378087.html

将文章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