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申请:根据认定机构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请;
2. 机构受理:根据认定机构要求,网上或现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机构核对申请材料是否完备、真实;
3. 机构审核:认定机构审核申请材料,作出决定能否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4. 结果送达: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并发放给申请人;
办理机构及办理地点
根据申请的资格种类,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还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向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服役所在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在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居住地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具体办理范围、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参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