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2015年第一期 | 2015年3月16日-4月2日 | 2015年5月底及6月初 |
2015年第二期 | 2015年7月 | 2015年8月24日-28日 |
2015年第三期 | 2015年10月(具体待定) | 2015年12月(具体待定) |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以下是不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1.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