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
2.一般来说一到两年没有进行继续教育,到各地方财政厅还是可以补上的,超过两年的话,一般就失效了,那就必须重新考取。
3.继续教育必须在会计证的注册地(发证机关)进行。
4.一般两年年检一次,前提是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5.请及时与发证机关联系,按时进行继续教育。
6.如你准备长期在外地(注册地之外)工作,可以办理会计证的迁移手续。
7.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
8.2013年7月会计证改革之后还有一条规定:六年定期换证。